第3章 事业迷茫期(第2/2 页)
偷懒,但是不能去偷懒,一切都是为了保持一个好的印象。
比如早上我一点都不想起床吃饭,在我自己家我都是睡到午饭时间母亲喊我的,而这边我问他能不能不吃早饭,他让我去和妈妈说。
妈妈肯定不会同意的,我懂。
瘪嘴。
早上赖了一会,先推他起床,然后他来催我起床,趁机要了个脸颊上的亲亲。
皇后贴贴,朕的早安吻。
……
今天他们家炖鸡给我吃了,因为之前用的是这个理由,我来的时候没有立即炖,我内心想着但也没提,还是昨晚吃饭时候他跟外婆嘟囔的,说我来这么久了还没看见鸡。
嘎——
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觉得是我向他抱怨了什么,他才会这么说,但我真的提都没提。
他很可爱。
原来说过的话他都记在了心里,比如那个对戒的事情,后来我听他说起了,他说他想找那种的,然后刻我俩的名字。
其实现在已经不重要了,因为我们互相有刻名字的手串,这个已经足够表明我们彼此相爱的身份了。
他很可爱。
偶然间他提及他在我家瑟瑟发抖,夹菜都不敢夹。就他29号来接我的中午,明明很喜欢吃那个麻辣鸡,但是他不敢多吃。
嘎——
我说早知道你就跟我说嘛,我给你夹就是啦!
他说我母亲就坐在他身边,他不敢,要收敛点。
唔——
我说下次你去我家我给你夹菜,他说到时候喂我嘴里。
行叭。
他后面都给我夹菜,我很喜欢他这个行为,但是为了防止被这边爸妈说闲话,所以我特意和他说以后不用给我夹菜了,怕爸妈说我不贴己。
等以后只有我们俩个人的时候,你想怎么夹就怎么夹,我高兴还来不及呢!
……
九点了,他还没有上楼睡觉。
听他说,明天要和外公一起去打一天的混凝土。
其实这孩子是挺能吃苦的,那双手的指甲都被磨掉了。
当初见面的时候我没有看手,不然我可能还会考量下。因为一个人的手很大程度上代表他过生活的辛苦程度,像我的手一看就不常做事的,因为没有茧。
他很糙,但我还是很喜欢。
大抵是因为他会做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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